公告编号:2025-009证券代码:400205 证券简称:泛海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7月31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3月20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金融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因原告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北京金融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法定代表人:张喜芳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大连泰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嘉”)法定代表人:莫立军
公告编号:2025-009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物业”)法定代表人:宁中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曙辉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广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涛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涛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泛海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国升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8、 被告
公告编号:2025-009姓名或名称:武汉时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时泽”)法定代表人:赵东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心公司与武汉时泽签订了购房协议,武汉时泽购买武汉中心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心项目写字楼部分资产(6层-30层),合同签订后武汉时泽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合计289,000,000元。现武汉时泽股东大连泰嘉及民生信托产生相关合同履行争议,民生信托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 判令大连泰嘉向民生信托支付292,855,631.11元及迟延履行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2. 判令泛海物业、城广公司、深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3. 判令深圳公司、泛海控股、武汉中心公司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就上述第1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4. 判令民生信托对大连泰嘉所持有的武汉时泽1%的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就该股权在第1项请求金额范围内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 判令武汉时泽就第1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1. 判令大连泰嘉向民生信托支付292,855,631.11元及迟延履行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2. 判令泛海物业、城广公司、深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3. 判令深圳公司、泛海控股、武汉中心公司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就上述第1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4. 判令民生信托对大连泰嘉所持有的武汉时泽1%的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就该股权在第1项请求金额范围内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 判令武汉时泽就第1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因原告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北京金融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09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北京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