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在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控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依规组织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评价的主体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聚焦公司关键业务和高风险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以及持续经营的全资及控股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81%,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70%。
未纳入本次评价的主体及原因如下表:
序号 | 主体单位名称 | 未纳入评价范围原因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赛格龙焱新能源应用发展有限公司 | 未开展业务 | 50% |
2 |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创品汇分公司 | 已停止经营 | 100% |
3 | 深圳赛格壹城科技有限公司 | 已停止经营 | 51% |
4 | 南通赛格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已停止经营 | 100% |
5 | 苏州赛格数码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 已停止经营 | 100% |
6 | 深圳赛格南京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已停止经营 | 100% |
7 | 佛山市顺德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已停止经营 | 100% |
未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合计的总资产和总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告的比例很低,不影响评价结论。
2.评价的内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两大类:
公司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业务层面包括:信息披露与关联交易、预算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营运、财务报告、固定资产、采购业务--一般采购、采购业务--招标采购、运营管理、业务外包、筹资管理、销售管理、担保管理、存货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物业管理、生产管理、运营管理、行政管理等。
3.评价的重点
重点关注风险较高的业务,主要包括:筹资风险、招标采购风险、工程管理风险、重大项目投资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体、内容以及重点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控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控评价工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以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执行,包括以下程序:
1.公司于2024年初拟订了内控评价工作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2.公司组织总部和各分、子公司进行内控评价。
3.全资及控股企业的评价底稿在本企业复核基础上,由总部各职能部门按业务分工进行复核,总部内控评价底稿由各职能部门进行交叉复核,以上所有底稿由风控工作人员进行抽查复核,以上复核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沟通修正,以确保内控评价工作质量。
4.公司总部和全资及控股企业对内控缺陷进行分级并汇总,按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认定缺陷等级、督促跟踪落实内控缺陷整改。
5.公司将内控评价结果和内控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经营班子、党委会、董事会,内控评价报告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
评价过程中,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综合运用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按照内控评价模板和规则充分收集样本,判定本单位内控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控存在的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在内控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控设计适当性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风控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缺乏科学决策程序导致极端的负面影响,决策结果完全与预期目标相背离,或决策效率极低,公司完全无法把握市场机会;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4)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6)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缺乏科学决策程序导致严重的负面影响,决策结果完全与预期目标存在显著差距,或决策效率很低,市场机会丧失事件频繁发生;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其他控制缺陷。
其他控制缺陷。 | (4)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科学性不够,导致中等程度的负面影响,决策结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或决策效率较低,市场机会丧失事件常有发生; (2)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 ||||||||
定量标准 | 说明:上述标准,只要一项指标达到即可认定为相应等级的缺陷,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下同)。上述标准每 | ||||||||
第 5 页/ 共5 页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单独或随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单独或随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四)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公司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