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3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并表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和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为8.92亿元,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日均存款为8.55亿元。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人民币存
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进行浮动,外币存款参考同期限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或双方另行同意之国际或国内认可的其他定价基准)进行浮动,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预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外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