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00166)_公司公告_申万宏源: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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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5-22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房屋租赁、综合服务等发生的交易。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英董事、邵亚楼董事和严金国董事回避表决。在审议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一心董事、朱志龙董事、杨小雯独立董事、武常岐独立董事、陈汉文独立董事和赵磊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分别对本议案中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额
证券和金融服务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代销、出租交易单元、投资顾问、咨询、基金托管和服务业务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1,352.432,583.85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基金管理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支出-0.00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与关联方进行正回购交易本金、逆回购交易利息、债券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98,802.07354,545.20
与关联方进行逆回购交易本金、正回购交易利息、债券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5,111.8842,473.99
租赁租赁关联方的房屋产生的支出参照市场租金,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720.00注-1,653.29注
综合服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机房维护等服务产生的支出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1,100.00306.500.00

注:与中国建银及下属公司的上年房屋租赁支出1,653.29万元,为2024年1月与中国

建银及下属公司签署租期1~5年不等的两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其中2023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3日一年的房屋租金为495.52万元。另因2024年度与中国建银及下属公司的部分租赁支出已包含在以前年度列示的合同金额中,本次未重复计算。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与中国建银及下属公司房屋租赁支出720万元,为一年期的房屋租赁支出,如超出一年,则按比例增加预计金额。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证券和金融服务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利息、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资产管理、代销、投资银行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814.056,165.57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资产托管、财务顾问、资金存管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支出44.48235.08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证券经纪、资产管理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340.86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证券经纪、代办证券质押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0.0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代销、出租交易单元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1,035.314,008.72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证券经纪、资产管理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17.75125.43
除前述列明之外的公司其他关联方与关联方相互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或支出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收取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70,895.36510,152.61
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
支付借款、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43,362.7737,717.0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516.65
支付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与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等-7,000.00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支付回购交易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5.64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80,000.00
支付回购交易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2,155.46
除前述列明之外的公司其他关联方收取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支付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
租赁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屋产生的支出参照市场租金,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50.00-32.42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交易上限及说明实际发生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证券和金融服务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代销、出租交易单元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583.850.403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基金管理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支出0.0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利息、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代销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6,165.571.594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资产托管、财务顾问、资金托管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支出235.081.308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务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0.860.0002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证券经纪、代办证券质押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0.0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销、出租交易单元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4,008.720.806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证券经纪、资产管理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125.430.163
除前述列明之外的公司其他关联方与关联方相互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或支出参照市场费率、行业惯例,经公平协商确定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收取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354,545.200.237
支付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42,473.990.03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510,152.610.030
支付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37,717.020.02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516.650.002
支付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
金融产品等现金流出总额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0.00-
支付回购交易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等现金流出总额5.640.008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0.00-
与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7,000.000.473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80,000.000.035
支付回购交易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2,155.460.016
除前述列明之外的公司其他关联方收取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债券交易、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总额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支付回购交易和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方非公开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总额--
租赁中国建银投资租赁关联方的房屋产生的参照市场租870.00注1,653.29注2.725
有限责任公司支出金,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产等产生的租赁及相关费用支出50.0032.420.053
综合服务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机房维护等服务产生的支出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1,160.000.00-

注:预计的2024年度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房屋租赁支出870.00万元,为一年期的房屋租赁支出,如超出一年,则按比例增加预计金额;其中包括2024年1月已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签署租期1年至5年不等的两份房屋租赁合同,这两份合同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653.29万元,其中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一年的房屋租金为人民币495.52万元。另因2024年度与中国建银及下属公司的部分租赁支出已包含在以前年度列示的合同金额中,本次未重复计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1.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9225亿元,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7-14层,经营范围为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处置;企业管理;房地产租赁;咨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建投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8,144,740.04万元,净资产10,031,792.0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005,589.50万元,净利润(归母)259,688.3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26.34%的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为公司关联方。除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职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无其他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房屋租赁、综合服务等发生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证券及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服务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相提供的各类证券及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基金托管、基金外包、出租交易单元、代销金融产品(含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服务、存款服务、三方资金存管服务、咨询及顾问服务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等,经公平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

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司及下属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同业拆借;透支;衍生品交易;基差贸易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的价格或费率一般在市场上具有透明度及标准化。该等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参照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3.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业务主要包括本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产用作业务经营用途等,租金参考租赁房产所在地届时适用的市场租金,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4.综合服务

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机房维护、信息技术服务等,上述服务费用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经公平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相关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增加盈利机会。

2.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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