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00166)_公司公告_申万宏源: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

申万宏源: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主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两家以下统称“毕马威”)与参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41人,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约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904人。2023年,天健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人民币

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0.9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8.40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20亿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情况

1.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已连续3年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及国际审计准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治理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2024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相关沟通情况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结束时任期届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其对此无异议。

此外,在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前,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执行商定程序,毕马威为公司提供了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指导公司管理层实施选聘具体事宜,部分审计委员会成员作为评标委员会委员参与评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天健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聘请毕马威担任主审所,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相关境内、境外审计、审阅等服务,聘请天健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毕马威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总体审计计划安排、舞弊风险测试与评价、审计重点关注领域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同时,天健在审计工作中能及时与毕马威沟通配合,做好部分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并与公司管理层等进行沟通。

经审计,毕马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2024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6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7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选聘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审核和对外部审计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职责,加强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督促指导其工作开展。

1.年初按照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计划安排,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共同研究财务年报审计人员配备、审计范围、审计程序、时间安排等事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保质的开展年报审计工作。

2.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结合公司管理

层工作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汇报,审阅未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组织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工作。

3.审计意见基本确定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形成同意意见并进一步提请董事会审议。

4.报告期内,督促指导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根据相关准则对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实施商定程序,对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阅报告,关注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执行情况和重大资产减值情况。2024年4月、8月、10月,分别对公司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开展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能时能够严格遵守深交所、《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必要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应尽的监督职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认为天健在部分子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配合主审所毕马威工作,

按时完成部分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本页无正文)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