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000333)_公司公告_美的集团: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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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五董事会独立董事许定波、肖耿、刘俏和邱锂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五董事会独立董事许定波、肖耿、刘俏和邱锂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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