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000554)_公司公告_泰山石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时间:2000年4月10日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天然气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洗车服务;汽车新车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等。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山东石油分公司营业总收入474.75亿元,净利润-9.44亿元,净资产43.42亿元(未经审计)。

泰山石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4-41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石油分公司”)之间的《产品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预计将在2025年度继续与山东石油分公司(包括双方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和其他单位,下同)发生采购天然气(LNG)及易捷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前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700万元。

2、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石油分公司签署《产品采购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公司关联董事张书淼先生及董瑞海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了本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2025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2024年1-11月已发生金额(注)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山东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天然气(LNG)、 易捷商品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7002,280
合计4,7002,280

(三)截至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 -11月实际发生金额(注)2024年度 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山东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天然气(LNG)、 易捷商品2,2804,30020%-46.98%2024年4月25日《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 告 编号:2024-15)
合计2,2804,3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仅为2024年1-11月的实际发生额,尚未完整包括第四季度的实际发生额,且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和市场需求对采购事项进行了调整,上述差异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经核查,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一是由于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完整包括第四季度,二是由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了调整,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注:2024年1-11月份已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9栋负责人:吴劲松成立日期:2000年4月10日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天然气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洗车服务;汽车新车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等。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山东石油分公司营业总收入474.75亿元,净利润-9.44亿元,净资产43.42亿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石油分公司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东石油分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山东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具备向公司及时交付产品的能力,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与山东石油分公司签署《产品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范围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向山东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采购天然气(LNG)及易捷商品(包含粮油、百货、食品、水饮、酒类、环保化工、汽车用品等)。

2、定价原则

产品的定价,按照如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若执行市场价,则由双方在交易前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

3、交易原则

该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可签订符合该协议之原则及规定的具体合同,以对交易标的、交易金额、款项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内容进行具体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

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山东石油分公司《产品采购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产品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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