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0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31.9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8.10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商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022号)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4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百大商业于2025年3月1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昆明大观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5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止。为了确保工商银行昆明大观支行债权的实现,公司于同日与工商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昆明大观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昆百大商业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昆百大商业及控股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于同日与工商银行昆明大观支行分别签订《抵押合同》,为昆百大商业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昆百大商业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万元) | 本次担保进展前的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 | 本次担保进展后的担保余额(万元) | 累计担保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万元) |
本公司 | 昆百大商业 | 100% | 48.71% | 25,000.00 | 10,800.00 | 3,000.00 | 13,800.00 | 1.45% | 否 | 11,20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296867L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5,835.75万人民币
5.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6.法定代表人:段蟒
7.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8.营业期限:2011年12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停车场服务;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8,356.47万元,总负债为45,683.08万元,净资产为42,673.39万元。2023年1~12月
营业收入为32,226.62万元,利润总额为386.65万元,净利润为289.3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9月30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4,044.58万元,总负债为40,940.83万元,净资产为43,103.7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21,748.73万元,利润总额为573.95万元,净利润为430.36万元。
12.其他说明:昆百大商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昆百大商业及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以下合称“抵押人”)分别与工商银行昆明大观支行(以下又称“债权人/抵押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和两份《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抵押权人依据其与昆百大商业(以下又称“债务人”)于2025年3月13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又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即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自2025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止。
3.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
4.保证范围:保证人/抵押人保证/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抵押物:昆百大商业拥有的坐落于昆明市呈贡区百大新都会商业中心2-3层282宗房产;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拥有的坐落于昆明市呈贡区百大新都会商业中心2-3层103宗房产。
7.合同生效:《保证合同》自债权人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保证人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两份《抵押合同》自抵押权人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抵押人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昆百大商业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昆百大商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0,268.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7,265.8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3%。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工商银行昆明大观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4.昆百大商业与工商银行昆明大观支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5.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与工商银行昆明大观支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6.昆百大商业与工商银行昆明大观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