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5-010),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具体财务数据仍需进行审计后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2024年审计报告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并说明相关情况。依据以上规则要求,与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交流沟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董事会对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董事会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所涉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2024 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人民币5,000万元、3,400万元向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泽慧物润”)转让公司持有的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湖州大直”)
49.5%的出资份额(对应湖州大直85.747%的权益 )、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哈工”)40%股权;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向深圳市烁今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今智达”)转让公司持有的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岳阳成长”)33.1126%的出资份额;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我耀”)与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零贰壹创投”)签署《债权债务重组、抵销及代为偿还协议》,协议约定零贰壹创投以对公司的5,500万元债权代宁波延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延格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延格”)偿还其欠上海我耀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中的5,500万元。子公司上海我耀与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又称“长泽慧物润”)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我耀拟将其享有的宁波延格9,800万元应收股权转款中的3,390万元债权以3,3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泽慧物润,长泽慧物润同意受让该等债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上述关联交易对手方以商业承兑汇票加现金的支付方式支付上述交易部分款项。公司转让湖州大直应收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收到商业承兑汇票1,950万元,已收回现金600万元;公司转让中南哈工应收的3,400万元股权转让款,收到商业承兑汇票3,400万元;公司转让岳阳成长应收的2,500万元股权转让款,收到商业承兑汇票1,275万元,已收回现金12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万元,公司转让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应收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已收回6,410万元,尚有3,390万元未收回。涉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的参股公司岳阳成长、湖州大直及中南哈工三家企业为待售资产;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商业信用的支付工具,存在不能按期兑付风险,交易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是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74)、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86)。
2024 年12月,尤尼泰振青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开展审计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与尤尼泰振青已分阶段召开沟通会,就尤尼泰振青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等进行了沟通。目前,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审计机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完善、汇总阶段。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2024年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需要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因审计程序尚未完结,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需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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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