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000591)_公司公告_太阳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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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0

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湖北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讨论,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节能(荆门)环科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根据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77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对原《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约定的电价进行调整,签署补充协议。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符合双方利益,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原则。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 刘纪鹏 卢建平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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