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2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资料,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17:00以现场方式在攀枝花市公司办公楼7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明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情况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转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规避财务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尽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盈利,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控体系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控体系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是客观、公正的。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