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胜良)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自2022年7月28日起开始担任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原定届期至2025年7月27日,因个人工作及履职精力等方面原因,已于2024年12月2日申请从公司离职。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刘胜良,1971年6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全国首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全国首批税务高端人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历任四川三元城市信用社信贷主任、总经理助理,四川省审计事务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四川良建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四川容光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等职。现任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四川同心?注册会计师服务团副团长,四川省注册会计师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均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总体履职情况如下:参加股东会2次;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表决董事会议案44个,提出董事会议案意见
建议3次9项;召集并主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会议4次,表决审计委员会议案15个,提出审计委员会议案意见建议3次10项;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10个,提出董事专门会议议案意见建议3次8项;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表决提名委员会议案3个;参加其他会议1次,提出其他意见建议1次4项。此外,本人在报告期内共听取管理层汇报13次,实地考察2次,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2次,与公司中小股东沟通2次,与监管部门沟通4次,聘请中介机构1次,参加独董履职培训2次,提出其他专项意见建议7次28项。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投票情况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胜良 | 7 | 6 | 1 | 同意所有 议案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 ||||
专门委员会 | 董事成员构成 | 出席会 议次数 | 审议 议案数 | 投票情况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 刘胜良、高晋康、米拓 | 4 | 15 | 同意所有议案 |
提名委员会 | 高晋康、刘胜良、罗吉春 | 2 | 3 | 同意2项议案,对《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出弃权票。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刘胜良、高晋康、米拓 | 7 | 10 | 同意所有议案 |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拓展独董履职方式,较为注重履职协同,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主动、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履职期间认真审核了提交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部分议案内容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听取了经营层及公司业务管理部门的专项汇报、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且有效的沟通。
三、本人工作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仔细审阅董事会议案材料,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出席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10个,提出议案意见建议3次,重点对公司签订2025-2027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进行研究。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议聘请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2024年6月期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结合审计结果提出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的意见建议。除以上事项外,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
务所沟通,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就审计计划的开展、工作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审计、风险与内控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在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前与审计人员进行了会面,牵头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开展进行了沟通。在审计期间,保持了与审计机构、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门的必要沟通,时刻关注审计进程,切实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履职及相关工作时间累计达48个工作日。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于2024年度内前往子公司钛业公司参观新建设的募投项目生产线,充分了解募投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影响。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通过电话、邮件和视频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有关事项。
(六)本人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动态。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活动事项,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优势,积极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均认真查阅有关文件,特别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3.高度重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可能对投资者产生重大投资影响的信息;同时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及时回复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咨询、传达投资者建议和诉求,积极配合公司出席业绩说明会,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活动平等、公开。
4.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关注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合法召集、召开及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5.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审计等方面工作,监督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和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建言献策,主动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参与和了解了一系列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过程,积极参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现场考察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基层机构的贯彻落实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提供了支撑,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__________
刘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