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000691)_公司公告_亚太实业:关于认定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亚太实业:关于认定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定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19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后,广州万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2023年7月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及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签订了《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将其持有的32,177,295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9.95%)、兰州太华将其持有22,583,7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6.99%)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广州万顺取得公司控制权,并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4,760,99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94%,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无控股股东。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兰州太华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3%。本次强制执行完成后,广州万顺拥有表决权股份变为51,76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

2025年3月19日,广州万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6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持有公司控制权,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后
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拥有表决权的股份55,110,99517.05%
其中:直接持有股份3,350,0001.04%
委托方式取得的表决权股份51,760,99516.01%

二、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

本次增持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后,公司认定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5.1条第(四)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

综上,广州万顺为持有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因此被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的认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独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运行,具备独立经营和发展的能力。本次认定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及资产完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