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000691)_公司公告_亚太实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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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10,044.1万元至-6,000.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3 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并于2025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本次风险提示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

险提示。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借款逾期,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及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导致丧失主营业务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票将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4、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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