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1号(东)楼8层会议室。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巩固和樊娜参加了现场会议,监事郭瑛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巩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区域风光绿电优势,同意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配套新增负荷的翔福新能源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在投资建设。本项目总装机规模58万千瓦,其中风电容量45万千瓦、光伏容量13万千瓦、储能配置容量11.6万千瓦/4小时及1座220千伏升压站等附属设施,计划分两期建设。项目投产后,有利于降低负极材料项目的用电成本,增强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