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000701)_公司公告_厦门信达: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

厦门信达: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1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4日14:5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明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23人,代表股份281,216,61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1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270,802,2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09%;网络投票的股东316人,代表股份10,414,3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0%。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318人,代表股份10,483,3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9,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6人,代表股份10,414,3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8,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5%;反对24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5,4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30%;反对24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8%;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2%。

表决结果: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发行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4,2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9%;反对23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弃权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9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00%;反对23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5%;弃权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5%。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8%;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0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投票情况:同意280,906,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7%;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3,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01%;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3%。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813,8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8%;反对19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2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80,5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77%;反对19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9%;弃权2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4%。

表决结果:通过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9%;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4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25%;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9%。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8%;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0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期限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8%;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0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表决结果:通过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8%;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0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7)担保情况

投票情况:同意280,900,2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反对25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6,9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19%;反对25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33%;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1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7%;反对24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6%;弃权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5,8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68%;反对24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8%;弃权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

表决结果:通过

(9)挂牌转让安排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3%;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29%;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4%;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0)承销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2%;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9%;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3%。

表决结果:通过

(11)决议有效期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7%;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34%;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9%。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807,6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6%;反对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2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74,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986%;反对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0%;弃权2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4%。

表决结果:通过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期限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8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8%;反对2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5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62%;反对2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9%;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9%。

表决结果:通过

(6)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9%。

表决结果:通过

(7)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9%。

表决结果:通过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7%;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34%;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0%。

表决结果:通过

(9)担保情况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3%;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29%;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4%;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2%;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

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9%;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4%。

表决结果:通过

(11)挂牌转让安排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3%;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29%;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4%;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2)偿债保障措施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3)承销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14)决议有效期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898,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0%;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5,6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5%;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7%;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8%。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5,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3%;反对23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2,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15%;反对23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5,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3%;反对23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2,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15%;反对23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四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0,494,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19%;反对24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33,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32%;反对24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7,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反对23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4,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5%;反对23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12%;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0,514,7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16%;反对2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0%;弃权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53,7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14%;反对2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3%;弃权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4%。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倩玉、许沙勇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