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地(000736)_公司公告_中交地产: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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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交地产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幸福汇”)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893.554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8%。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穆金峰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0年12月9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天高路10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6%、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34.98%的股权,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持65%的股权,成都众禾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02%的股权。

经营情况:成都幸福汇正在对成都未来公园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91,6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3,652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预计总投资72.27亿元,截至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53.22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成都幸福汇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23年12月末/2023年1-12月547,649.90550,724.51-3,074.6166,627.18-2,594.66-1,852.48
2024年9月末/2024年1-9月532,151.35534,745.80-2,594.4598,760.11278.74209.97

注:2024年1-9月/2024年9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幸福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对成都幸福汇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28,214.08万元。

三、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飞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3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丰三路77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二)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承迪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8年03月16日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宁波路东段377号中铁卓越中心33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三)成都众禾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葛宁出资额:10万元人民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白云路373号成立时间:2019年7月13日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主要股东:葛宁等自然人。成都众禾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公司关联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为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上述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19,819.14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507%;其中公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74,621.43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32%;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45,197.71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76%。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的资金中,有本金67,422.08万元存在合作方未按约定返还至项目公司的情形,公司已就此事项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交地产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锡铭 刘振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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