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000756)_公司公告_新华制药: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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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02亿元。2023年度,致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57家,收费总额3.5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核数师),且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6万元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致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核委员会、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下属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等有关规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核委员会认真审核了致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致同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6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体计划。

(三)2025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核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有无发现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内容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四)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财务分析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下属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核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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