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000819)_公司公告_岳阳兴长: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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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8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节能环保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3350万元,与岳阳众兴长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中盛净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盛”)共同出资设立节能环保公司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立泰”),并共同拟定了《合资合作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湖南立泰于2021年6月28日登记设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业绩承诺与补偿约定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期:从公司成立之日(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业绩承诺业务板块:公司环保业务板块,其他业务板块不纳入业绩承诺范围。

3.业绩承诺人:四川中盛、宋喜强

4.业绩承诺目标: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400万元;业绩承诺期

销售回款金额不低于已签署项目合同约定金额的90%(以下简称“目标回款金额”)。为免疑义,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1)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后签署,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实际履行的合同不纳入业绩承诺和考核范围(“未实际履行”指只签订项目合同,还未发生与该合同相关的成本支出);(2)与环保业务相关的研发费用的50%可从考核范围中剔除;(3)公司净利润与销售回款金额根据岳阳兴长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期专项审计报告结果确定。

5.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岳阳兴长对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四川中盛、宋喜强应向岳阳兴长以股权方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1)如净利润未达目标,回款金额达到目标

应补偿股份数=(2,400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600万股,补偿股份数额最多不超过600万股。

(2)如净利润达到目标,回款金额未达目标

应补偿的股份数=(目标回款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回款金额)/目标回款金额×600万股,补偿股份数额最多不超过600万股。

(3)如净利润与现金流都未达到目标

应补偿的股份数=max{(目标回款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回款金额)/目标回款金额×600万股,(2,400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600万股},补偿股份数额最多不超过600万股。

由于四川中盛已注销,其持股由宋喜强承接,相关承诺及补偿由宋喜强履行。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湖南立泰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考核业务板块累计净利润为亏损1,522.71万元,较业绩承诺金额2,400万元差异3,922.71万元;

(2)业绩承诺考核业务板块相关的回款金额为6,196.35万元,占合同约定金额比例为68.60%,较业绩承诺约定比例90%差异21.40%。

根据业绩承诺条款中关于“2024年12月31日后签署,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实际履行的合同不纳入业绩承诺和考核范围”的约定,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具备业绩考核条件;结合上述业绩完成情况,业绩承诺目标已明显无法达成。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业绩完成情况出具《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1、市场环境变化,叠加特殊时期影响,行业竞争日益加剧。为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湖南立泰采取阶段性实施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发展策略。这一策略在推动市场拓展的同时,也导致部分项目利润率偏低,从而影响业绩目标的完成。

2、前期研发投入过大且回报周期较长。湖南立泰先后开展了VOCs催化剂研发项目、橡胶尾气催化剂科研项目、沥青尾气科研项目、钢铁烧结尾气科研项目。因研发项目的“高投入、长周期”特点,导致湖南立泰在发展初期面临较大的财务负担,进而影响了业绩承诺期的盈利水平。

3、市场培育短期内难有显著成效。湖南立泰作为节能环保行业中的新兴企业,正处于从初创到成熟的过渡阶段,目前各项资质和业绩仍在逐步完善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市场开发工作,从而影响业绩目标的实现。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净利润与现金流都未达到目标”情况下补偿标准的约定,由宋喜强履行补偿义务,将其持有的600万股权以0元对价补偿给岳阳兴长,岳阳兴长、湖南立泰、宋喜强后续将共同完成补偿及股权变更登记事项。

六、下一步发展举措

湖南立泰自成立以来,明确了“材料开发为核心,工程技术配套”的发展理念,系统形成了以“催化氧化技术”“高效油气回收技术”“储罐氮封气循环利用技术”“低氮热脱附回收技术”“沥青烟气治理技术”等为核心的五大技术,研发出了以“VOC催化剂”“专用吸附剂”“CO催化剂”等为核心的三大材料序列,先后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业主提供了优质产品和服务。

公司将持续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布局钢铁烧结尾气治理技术和脱硫硫膏资源化技术,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市场拓展、优化管理模式、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实现全方位转型升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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