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岳阳兴长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05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61,616,2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536,765.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98,086.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26日出具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3]012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96,209.81 |
项 目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1,664.0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04.9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1,664.0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04.9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750.6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750.67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2023年12月29日,岳阳兴长与中信建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1601011500698335,该账户仅用于公司的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4年1月2日,岳阳兴长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31902994010008,该账户仅用于公司的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2日,岳阳兴长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31902994010000,该账户仅用于公司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2日,岳阳兴长及子公司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3050166908600000608,该账户仅用于公司的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2日,岳阳兴长及子公司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建投、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93130100100037079,该账户仅用于公司的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2日,岳阳兴长及子公司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10778070271,该账户仅用于公司的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8111601011500698335 | 20.66 | 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
序号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长岭支行 | 43050166908600000608 | 25.56 | 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731902994010000 | 1.01 | 补充流动资金 |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731902994010008 | 4,682.06 | 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 | |
5 | 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东支行 | 710778070271 | 0.01 | 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393130100100037079 | 21.37 | 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 |
合 计 | / | 4,750.6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91,664.06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1,664.0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59,980.99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4〕0010号)。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岳阳兴长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120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岳阳兴长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岳阳兴长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岳阳兴长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岳阳兴长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岳阳兴长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蔡子 李志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6,209.8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664.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664.0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注] | 否 | 80,000.00 | 77,000.00 | 77,064.35 | 77,064.35 | 100.00 | 2025.12 | -3,647.20 | 否 | 否 |
2.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2,000.00 | 11,500.00 | 6,889.90 | 6,889.90 | 59.91 | 2024.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7,709.81 | 7,709.81 | 7,709.8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100,000.00 | 96,209.81 | 91,664.06 | 91,664.06 | 95.2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1、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于2024年年初投入试生产,年内持续进行设备工艺调试,因新装置开工投用,各系统单元联调联运、设备设施运行测试等工作繁复,试验性生产动作较多,导致进度低于预期,高附加值产品产能有待释放,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2、研发中心项目旨在增加技术研发实力,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了推进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资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59,980.99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50.67万元 含利息收入),其中4,682.06万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建设,1.0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用于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建设。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监管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实际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上述投资总额调整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注3: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投资总额主要系增加了银行活期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