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_公司公告_吉电股份: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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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19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中期票据。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拟注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中期票据,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分期发行。

2. 发行期限

不超过10年。

3. 发行利率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

4. 资金用途

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外部债务。

5. 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6. 发行条件

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及批准后方可实施。

7.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 担保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无担保。

9. 发行场所

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本次注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

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注册中期票据的申报事宜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中期票据工作;

5.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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