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000892)_公司公告_欢瑞世纪: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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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佩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佩华)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世纪”“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佩华,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财务负责人。2023年1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欢瑞世纪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欢瑞世纪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欢瑞世纪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欢瑞世纪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年做到全部现场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欢瑞世纪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8项议案。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

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5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2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欢瑞世纪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20项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6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欢瑞世纪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应出席专门会议2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公司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通过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欢瑞世纪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4年欢瑞世纪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4、2024年欢瑞世纪未涉及的事项: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三)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欢瑞世纪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认真研读公司报送的公司公告、经营信息、财务报告等资料和报告,通过实时更新的董监事微信群,学习证监会、交易所重要精神和监管政策,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2、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内部审计、合规内控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长、各董事及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加强与监事会及各监事的沟通协调,定期听取监事会监督工作情况通报。

3、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审计师就审计工作的连贯性和一致性、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和

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与责任认定、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协同等进行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

4、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参加了重庆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协会等举办的公司规范治理培训。

5、与中小股东沟通。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与董事和高管密切沟通,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2024年的现场办公时间为15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工作进行审查、了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详细汇报,切实掌握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现场工作期间,本人检查了三会资料,会议文件完整、准确、合规,格式规范和一致;查看公司经营合同,包括电视剧合同和艺人合同,公司合同签订规范合规;抽查了一部分经营合同对应的财务凭证,财务流程和财务凭证规范合规;了解公司经营和业绩承诺的后续事项,新业务布局的情况和方向,控股子公司的承诺完成情况和后续处置情况,查看相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1、欢瑞世纪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公司高度重视本人的履职需求,为本人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配备了专业得力的人员支持团队。董事会秘书及董办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主动协助本人开展各项工作,在信息收集、流程协调等诸多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协助与服务。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精心构建并维护信息桥梁,全力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高效,信息沟通始终保持零障碍。与此同时,为切实保障

本人能够充分履行职责,他们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本人能够获取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支持,并能够便捷地听取来自各领域的必要专业意见,助力本人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作出科学、合理、精准的决策,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频、电话等参会方式。本人全部现场参会。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5、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欢瑞世纪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佩华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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