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000892)_公司公告_欢瑞世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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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材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报告期内,欢瑞世纪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欢瑞世纪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提供的合计金额为29,200万元的担保。第一笔担保日期为2019年4月8日,担保金额16,200万元,担保期为担保对应合同履行完毕;第二笔担保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其他担保。

(三)报告期内,欢瑞世纪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108,403.5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88,293.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28,871,034.8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92,834,178.31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202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东阳烨华影视有限公司的交易。

独立董事:张佩华、张巍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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