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0898)_公司公告_鞍钢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时间:

鞍钢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2024年,钢铁行业运行持续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局面,进入“减量发展、存量优化”阶段的特征日益明显,钢铁行业盈利水平大幅下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压力。

钢铁产量略有回落,国内消费持续下降。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分别为8.52亿吨、10.05亿吨和14.00亿吨,同比分别下降 2.3%、下降 1.7%和增长 1.1%。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8.92亿吨,同比下降5.4%,整体看,钢铁消费降幅明显大于产量降幅,市场供强需弱的态势未改。

钢材价格持续低迷,铁矿石价格高位运行。2024年,中国钢材价格指数(CSPI)平均值为102.47点,同比下降8.39%。其中,长材指数平均值105.22点,同比下降

8.83%;板材指数平均值100.58点,同比下降10.09%。同期,CRU国际钢材价格指数平均值为197.5点,同比下降10.21%,降幅大于国内钢材价格降幅。从原燃料端看,我国进口铁矿石12.37亿吨,同比增长4.9%,进口量创历史新高;进口均价为

106.93美元/吨,同比下降5.9%,降幅比钢价降幅小2.49个百分点。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美元/吨
数据来源于中钢协和普氏报告

公司主要从事钢铁制造业,拥有鞍山、营口、朝阳三大主要生产基地,以及大连、沈阳、长春、天津、上海、武汉、合肥、郑州、广州等地的加工配送或销售服务机构,并依托鞍钢集团在海外的销售机构开展国际化经营。采用“基地间统筹协同、基地内集中一贯”的管理模式,形成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多基地发展格局。产品结构多元,拥有热轧卷板、中厚板、冷轧板、镀锌板、彩涂板、冷轧硅钢、重轨、型材、无缝钢管、线材等比较完整的产品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冶金、石油、化工、煤炭、电力、铁路、船舶、汽车、建筑、家电、航空等行业。

公司着力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依托钢铁主业,聚焦先进钢铁新材料引领突破,重点打造新能源汽车用硅钢、取向硅钢、轨道交通材料、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新型高强塑汽车钢、能源用钢、能源油气钻采集储用钢、石化压力容器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同时发挥钢铁产业链条优势,积极发展碳材新材料、新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不断提升战新产业贡献度,支撑鞍钢集团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公司亮点

2024年,公司积极应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全力稳生产、抓改革、降成本、提效益,加快变革创新,努力攻坚克难,提升发展质量,“五型企业”建设卓有成效。结合市场情况集约排产、提效控产,合理把控生产节奏,优化组织生产,全年铁、钢、材产量分别完成2,430.29万吨、2,544.22万吨、 2,397.54万吨,与上年同比分别减少4.53%、4.45%、2.54%,销售钢材2,395.13万吨,与上年同比减少3.64 %,实现钢材产销率99.90%。

1. 科创效能持续提升

体系建设提档升级。成立科技创新部、科技创新委员会、技术专家委员会,强化科技管理、顶层设计、专业支撑和保障。加速科研平台建设,建成高品质钢铁材料制备及应用中试基地。深化“一厂一所一室”建设,精准确立攻关项目100余项,

创效2.04亿元。公司及下属2家单位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科技研发硕果累累。推进专项攻关任务,开发的吉帕级海工钢获国资委专刊表扬。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突破8项“卡脖子”技术。强化成果转化,万吨级新产品推广34.9万吨,热镀锌低密度汽车钢、高耐蚀性海洋建筑结构用耐蚀钢板实现全球首发。参与的“大型金属坯料制备电磁调控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应用”荣获202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个项目入选国资委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19个项目获省、行业科学技术奖。

2. 数字赋能成效显著

数字示范效果显著。2024年获评国家部委级奖项5项,省级2项。公司入选工信部“数字领航”企业名单。1个项目获评国家数据局数字中国建设典型案例,2个项目入选工信部试点示范项目。2024年获得国家奖励资金500万元,行业协会内的影响力持续提升。加快智能制造,完成数智化项目37个,2024年布局5条产线智能化改造,深入拓展智能化场景建设和功能提升。

数智赋能落地见效。公司推进业务系统审批流程优化,精简系统审批流程71个,压缩审批节点553个,审批效率同比提高43%。推进决策系统报表体系优化,精简报表27%,优化报表16%,整体优化率47%,构建高效化决策报表管理体系。

3. 改革实现有力突破

内在活力大幅提高。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开展营销、采购、投资、人力资源4大领域、41个业务事项授权,充分释放自主经营活力。推进朝阳钢铁改革3.0,组织数量压减44%,实现“公司直管作业区”管理新模式,全流程效率提高10%。在中央企业“双百行动”专项考核中,化学科技获评标杆企业,朝阳钢铁获评优秀企业。

内生动力有效激发。实施“强激励、硬约束”考核,压实管理责任,强化精准激励,对运行优秀的明星产线等实施单项激励,实现多干活、多创效、多收入。实施公司机关改革,压减编制102个,管理层级由5级压缩至3级。

整合融合步伐加快。实施物流系统“管操分离”改革,有效降低了物流成本,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组建硅钢事业部,强化销研产一体化管理,开发新品种9个,高端产品占比提升7%,总产量超设计34.1%。

4. 精益化管理效果突出

深化销研产财系统协同,系统降本成效明显。推进性价比采购,鞍山基地高炉燃料比大幅下降,同比降低30kg/t。强化质量管理,综合成材率同比提高0.03个百分点。深挖能源系统降本潜力,外购能源成本同比降低7.3%。按照“集约高效、淘汰落后”原则,推动高效产线提质增效,打造明星产线。差异化推进鞍营朝三地精益管理工作,共设立改善课题305项,创效0.7亿元。深度挖掘设备潜力,设备综合能力大幅提升,力度、速度、精度、稳度四项评价指标的综合达标率提升至94.76%。

5. 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

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深化调品增效,调品指数比上年提高2.4%。深耕东北“根据地”,区域销量同比提高9.44%。创新“出口授权+后评价+绩效激励”模式,出口销量同比提高28.3%。成功入围“中石化2024年度长输管线框架采购协议”,中标量连续四年位列第一。核电用钢、铁路机车车辆用钢市场占有率均为全国首位。

客户服务力不断增强。强化合同执行,全生命周期合同执行率比计划高1.17个百分点。筑牢客户纽带,走访各类客户2,313家次。开展客户日活动20次,切实解决客户痛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荣获中集集装箱“年度优秀供应商”、海尔智家“卓越合作伙伴奖”等称号。

6. 绿色低碳发展有序

双碳管理能力实现新提升。围绕组织碳和产品碳,统筹开展碳规划、碳计划、碳控制、碳监控、碳发布、碳优化等工作,完善“双碳”工作推进体系,公司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年降低1.4%。热轧卷产品碳效等级认定达到E级,入选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第一批中国低碳排放钢大类产品。基于高炉-转炉生产流程,成功生产

汽车用超低碳钢、低合金钢等降碳30%以上低碳排放钢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鲅鱼圈分公司成为东北地区暨鞍钢集团首家环保绩效A级企业和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朝阳钢铁清洁运输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通过钢协公示,鞍山基地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通过钢协公示。鲅鱼圈分公司和朝阳钢铁高效发电机组项目成功并网发电,鲅鱼圈分公司焦炉煤气制LNG(液化天然气)联产氢气项目投产运行,氢冶金中试线完成系统热负荷试车,并成功生产出直接还原铁。

7. 风险管控扎实稳健

积极防控安全环保风险。强化履职尽责,相关方自主安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完成率100%;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零。全年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放射源合规使用率均实现100%目标。

稳健防范资金运行风险。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两金”占用同比降低2.86%;强化资金预算管理,加大票据资源使用力度,统筹安排公司资金收支;合理运用金融机构授信资源,及时增加有息负债弥补经营及投资性资金缺口,保障资金流平稳安全运行。

8. 职工创新和共建共享蓬勃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聚合力、增福祉。开展各类劳动竞赛77项,大力支持职工创新项目162项。2名职工荣获“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1名青年技术骨干荣获第2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在第二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上,荣获金奖17项、银奖25项、铜奖33项。高质量完成重点民生项目60项,切实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

二、2024年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1. 营业收入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05,101100115,571100-9.06
分行业
钢压延加工业104,70499.62115,38099.83-9.25
其他3970.381910.17107.85
分产品
钢材产品91,57087.13102,57688.76-10.73
其他13,53112.8712,99511.244.12
分地区
中国境内97,80493.06108,41193.80-9.78
出口7,2976.947,1606.201.91
分销售模式
直销51,92849.4153,19346.03-2.38
分销53,17350.5962,37853.97-14.76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个百分点)
分行业
钢压延加工业104,704108,451-3.58-9.25-6.43-3.12
分产品
热轧薄板系列产品33,03334,975-5.880.865.38-4.54
冷轧薄板系列产品34,30635,015-2.07-12.16-8.90-3.66
中厚板17,94718,220-1.52-12.52-11.07-1.65
分地区
中国境内97,407100,691-3.37-9.99-7.48-2.80
出口7,2977,760-6.351.919.76-7.61
分销售模式
直销51,53553,582-3.97-2.770.52-3.40
分销53,16954,869-3.20-14.76-12.35-2.84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 不适用

3. 营业成本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行业 分类项目2024年2023年占营业成本比重同比增减(百分点)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钢压延加工业原燃材料84,57077.9891,07878.58-0.60
其他23,88122.0224,82721.420.60
合计108,451100.00115,905100.00-

4.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情况

① 本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情况(母公司口径)

本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43,64345,235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1.5239.9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37.3239.93

本公司前5名客户资料: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A客户12,58411.97
2B客户12,39411.79
3C客户7,4917.13
4D客户6,7606.43
5E客户4,4144.20
合计--43,64341.52

本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39,70142,35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3.7747.4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1.5538.20

本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A供应商17,12118.88
2B供应商11,49412.67
3C供应商4,7765.27
4D供应商3,4673.82
5E供应商2,8433.13
合计--39,70143.77

① 本集团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情况(合并口径)

本集团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29,70430,39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8.2526.78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3.3212.61

本集团前5名客户资料: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a客户8,6028.18
2b客户5,4035.14
3c客户5,3415.08
4d客户5,2484.99
5e客户5,1104.86
合计--29,70428.25

本集团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42,62444,04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8.7536.8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0.5626.37

本集团前5名供应商资料: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a供应商17,38415.81
2b供应商11,49910.45
3c供应商5,0484.59
4d供应商4,7284.30
5e供应商3,9653.60
合计--42,62438.75

2024年度,除本年度报告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董事或监事,其联系人士或任何股东(据董事会所知持有5%或以上本公司之股份)在本集团前五大供应商或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10%

□是 √否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预案

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度本集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1.22亿元。

因2024年度公司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 名称公司 类型主要 业务注册 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 收入营业 利润净利润
朝阳钢铁生产企业钢压延加工8,0006,0033,7207,877-619-626

2.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 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 的影响
绿金公司投资设立无重大影响
废钢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重大影响
绿金(朝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无重大影响
绿金(营口鲅鱼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无重大影响

五、新年度发展规划

(一) 发展战略

公司持续推进“11361”发展战略,锻长板、补短板,着力提升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聚焦一条主线,践行“集约、减量、智慧@客户”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空间、产品、产业三大布局,加速“效率提升、成本变革、服务引领、技术领先、智慧制造、生态融合”六大能力提升,在应对市场变化中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具有优秀企业公民价值观的上市公司、最具行业竞争力的“钢铁旗舰”。

(二) 2025年度经营方针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我国经济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这将为国内钢铁行业平稳运行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特别是2025 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鞍钢集团本钢时强调,钢铁产业是我们国家的重要基础产业,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根基所在,要继续努力,把短板补上,把结构调优,继续为中国式现代化多作贡献。这是总书记对钢铁行业在国民经济中重要作用的定位,同时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5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及鞍钢集团本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鞍钢集团“聚力攻坚五个重点,推动实现四个新提升”的工作部署,深化“五型企业”建设,全力打好“五大攻坚战”,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贡献钢铁力量,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1. 深化活力型企业建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力打好改革提升攻坚战一是推进更高标准市场化改革。建立“五型企业”建设规划体系。加强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建设,完善市值管理工作体系,提升市值管理水平。务实推进朝阳钢铁改革3.0等重点改革任务。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能。二是推进更大力度专业化整合。深化钢铁主业上下游工序、供应链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钢铁产品生产制造的全流程协同效率与效益。加大非钢产业、综合服务业务整合力度,加快推进企业专业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和打造新质生产力。三是推进更深层次精准化考核。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完善“强激励、硬约束”机制,自上而下实现契约化管理、岗位绩效指标全覆盖。实施“双跑赢评价”。变革管理体制,实现职工由“被动干”向“主动干”转变。

2. 深化创新型企业建设,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打好创新驱动攻坚战一是锻强战略科技力量。围绕9大战新产业和6大未来产业,瞄准最前沿材料需求,明确新材料、新产品研发方向,加快实现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标准推进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二是提升科创服务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善转化体系和制度保障。推进万吨新产品推广和重点品种降本等项目取得实效。营造鼓励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调动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三是建强协同创新平台。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发挥好科技创新平台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共建合作,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快速培育出一批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四是加快数智转型步伐。深入推进数实融合,全面释放智慧运营一体化系统效能。提升产业协同增值能力,探索供应链服务变革,优化协同模式。强化数据价值挖掘,持续深化数据治理,推动AI+大模型在智能研发、智能生产、智能供应链及业务提效4个场景创新应用。

3. 深化品牌型企业建设,赋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好转型升级攻坚战

一是以产业竞争力赋能品牌发展。推动绿色低碳稳步发展,建设智慧碳数据管理平台。布局低碳绿色冶炼新工艺,聚焦客户需求,实现绿钢产品量产,抢占绿色发展先机。加快极致能效提升,深挖节能降碳技术升级改造潜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做优存量与做强增量并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二是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品牌焕新。按照成熟型、发展型和培育型三类,差异化制定发展规划,加强与行业对标,积极引进社会化人才,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三是以品质保障力赋能品牌升级。聚焦重点领域潜在需求,推进产品迭代升级,在新型高强塑汽车钢、能源用钢、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质量攻关改进,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四是以优质服务力赋能品牌增值。提升EVI服务能力,将技术营销融入客户全产业链,最大限度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交付能力,“一企一策”制定交付策略,实现产品更快、更好交付。加强客户群管理,完善分级分类差异化服务体系,高效解决客户反馈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

4. 深化经营型企业建设,深入践行算账经营理念,全力打好提质增效攻坚战

一是在价值创造上做“加法”。推进“销研产财”深度融合,发挥营销“龙头”作用,加大“特”“专”和高附加值新产品开发。深耕东北市场,统筹区域资源,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深挖“直供+工程”渠道,加大战略客户、重点工程开发力度。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战略客户海外合作,加大产品出口力度。二是在成本压降上做“减法”。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深化对标找差,挖掘全流程、全要素降本潜力,加快补短板、缩差距。持续深化性价比采购,强化协同采购,不断降低采购成本。动态优化能源配置,加快节能项目投运,加大能源外销力度,提升能源降本创效能力。三是在极致提效上做“乘法”。着力提升产线效率,提高各工序匹配协同性,促进全流程效率提升。着力提升资金效率和效益,降低“两金”占用。着力提升资产效率,全面梳理闲置和低效、无效资产,加大盘活力度,释放资产效能。四是在风险管控上做“除法”。推动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协同高效联动,护航企业稳定发

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拓展融资渠道,全面统筹资金收付,防范资金运行风险。

5. 深化样板型企业建设,全心全意服务职工群众,全力打好共建共享攻坚战一是坚定不移依靠职工办企业。践行新时代鞍钢宪法新内涵,引导一线职工围绕生产经营重点难点问题,群策群力献计献策,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职工创新工作室联盟建设,激发职工创新创效活力。二是坚定不移办好企业为职工。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畅通诉求反馈渠道,广泛征集提案,听取合理化建议,让职工充分行使参与权、建议权、表决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保护力度,全力保障职工收入稳定,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聚焦职工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确立重点民生项目,确保公司级项目完成率100%,不断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 资金需求计划

2025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对外投资拟投入资金31.60亿元,所需资金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及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

六、其他事项

1.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关于报告期内及截至2024年度报告批准之日期间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详情,请参见2024年度报告“公司治理”一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内容。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分别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自2022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下一届董事或监事后止。概无董事及监事与本公司订立本公司于一年内终止而须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任何服务合约。

2. 购买、出售及赎回上市股份

2024年7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50,666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关于与该激励计划有关的股份变动,请参见2024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章节。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

任何证券。

3. 优先购买权

根据本公司之章程或中国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需对现有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给予优先购买新股之权利。

4. 董事及监事之合约权益

2024年度内概无任何董事及监事于本公司、控股公司或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所订立的合约之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5. 董事于竞争业务中的权益

概无董事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定义见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于任何与本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6. 获弥偿条文

本公司并没有与本公司董事就其等于作为本公司董事期间所产生的责任而作出弥偿订立任何条款。

7.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三章披露

董事确认于2024年并无发生任何事项而须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13至

13.19条遵守有关披露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之股份未有因借贷、担保或其他支持本公司履行义务之事项而抵押,本公司亦未签署任何造成控股股东发行任何具体义务之借款协议。

8.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从公开途径所得之资料及据董事于本年报刊发前最后可行日期所知,本公司于年内一直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之足够公众持股量。

9. 固定资产

年内固定资产之变动情况已载于2024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注释。

10. 经营业绩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及当日的财务状况已载于2024年度报告财务报表。

11. 股本

报告期内股本之变动情况已载于2024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之注释。

12. 储备

储备变动情况已载于2024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注释。

13. 捐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作出之捐款总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关于捐款及资助详情请参见2024年度报告环境和社会责任章节。

14. 职工退休金计划

有关本公司职工退休金计划之详情载于2024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注释。

15. 持续性关连交易

年内本公司持续性关连交易详情已载于2024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章节及2024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注释。

16. 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的情况

董事会重视本集团的政策及做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尽董事会所知所信,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及香港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国《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

17.审计师

2024年度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聘为本公司的审计师。

18. 员工薪酬总额

2024年度,本集团员工薪酬总额载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注释。

19. 报告期后的事件

2025年2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18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180,048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83,401,306股变更为9,369,221,258股。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