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924,5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6元,共计募集资金749,999,998.08元。本次发行涉及相关费用为7,367,708.7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2,632,289.33元。2024年3月25日,该项募集资金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5,999,999.98元(含税)后的金额743,999,998.10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天衡验字(2024)00021号《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的发行费用) | 743,999,998.10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 1,707,331.41 |
加: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中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 | 339,622.64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742,632,289.33 |
减:募集项目使用金额 | 10,773,989.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6,379,800.69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投资金现金管理 | 550,000,0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88,238,100.1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3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月,公司及子公司合肥金陵天颐
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金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32050159403600004082 | 募集资金户 | 32,734,820.43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0169230000003602 | 募集资金户 | 104,756,934.2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 125917645910001 | 募集资金户 | 50,746,345.44 |
合计 | 188,238,100.1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07,331.41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4)01446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5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赎回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跌两层区间12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0 | 2024年4月18日 | 2024年4月30日 | 1.55%-3.2% | 是 |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协定存款(活期存款) | 保本型 | 500(含10万元备付金) | 2024年4月17日 | 2024年6月3日 | 央行协定存款牌价利率 | 是 |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5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0 | 2024年5月6日 | 2024年5月31日 | 1.56%-3.2% | 是 |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5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500.00 | 2024年6月3日 | 2024年6月28日 | 1.65%-2.2% | 是 |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型 | 2,500.00 | 2024年4月17日 | 2025年4月17日 | 1.95% | 否 |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 固定利率 | 1,000.00 | 2024年6月28日 | 票面期限2年(2025年 | 2.15% | 否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赎回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公司 | 公司南京分行 | 2024年第952期 | 型 | 6月28日前转让) | ||||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952期 | 固定利率型 | 1,500.00 | 2024年6月28日 | 票面期限2年(2025年6月28日前转让) | 2.15% | 否 |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9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4年7月1日 | 2024年10月8日 | 1.65%或2.30% | 是 |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83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400.00 | 2024年10月9日 | 2024年12月31日 | 1.55%或2.15% | 是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00 | 2024年4月24日 | 2024年10月24日 | 1.25%-3.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21期81号33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0.00 | 2024年5月24日 | 2024年6月26日 | 1.55%或3.0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22期74号33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00 | 2024年5月29日 | 2024年7月1日 | 1.55%或3.0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23期67号 | 保本浮动收益 | 11,000.00 | 2024年6月5日 | 2024年7月8日 | 1.55%或3.00% | 是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赎回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有限公司 | 紫东支行 | 33天 | 型 |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26期77号33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0.00 | 2024年6月27日 | 2024年7月30日 | 1.55%或3.0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27期68号34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00 | 2024年7月2日 | 2024年8月5日 | 1.55%或3.0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28期68号34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00 | 2024年7月9日 | 2024年8月12日 | 1.55%或3.0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79期1年 | 保本型 | 14,000.00 | 2024年5月23日 | 2025年5月23日 | 2% | 否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1期78号34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0.00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9月3日 | 1.55%或2.9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2期60号34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00 | 2024年8月6日 | 2024年9月9日 | 1.55%或2.85%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3期73号36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00 | 2024年8月13日 | 2024年9月18日 | 1.55%或2.85%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6期61号 | 保本浮动收益 | 14,000.00 | 2024年9月4日 | 2024年12月6日 | 1.50%或2.80% | 是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赎回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有限公司 | 紫东支行 | 93天 | 型 |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7期66号93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00 | 2024年9月10日 | 2024年12月12日 | 1.50%或2.8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8期59号95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00 | 2024年9月19日 | 2024年12月23日 | 1.50%或2.8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44期66号62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6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12月30日 | 1.40%或2.00%或2.30% | 是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50期68号91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0.00 | 2024年12月9日 | 2025年3月10日 | 1.25%或2.40% | 否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50期81号91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2025年3月14日 | 1.25%或2.20%或2.40% | 否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52期55号90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2025年3月24日 | 1.25%或2.20%或2.40% | 否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38,238,100.12元(含存款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188,238,100.12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550,000,000.00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3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77.4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77.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 | 否 | 60,000 | 60,000 | 8.85 | 8.85 | 0.01% | 2027年3月25日 | - | 不适用 | 否 |
2.核心原料药及高端医药中间体共性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0,000 | 10,000 | 18.40 | 18.40 | 0.18% | 2026年3月25日 | -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263.23 | 4,263.23 | 1050.15 | 1050.15 | 24.63%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4,263.23 | 74,263.23 | 1077.40 | 1077.4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处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核心原料药及高端医药中间体共性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处于工程规划及论证阶段,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参照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下的“(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参照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下的“(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