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小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和2024年1月2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小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 交易 类别 | 关联 交易 内容 | 关联人 | 2024年度 实际 交易金额 | 2024年度 预计交易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9,514.16 | 47,000 | 21.72% | -15.93% | 2024-006 |
| 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5 | -- | 0.01% | -- | 注1 | ||
| 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 | 214.17 | -- | 0.12% | -- | |||
| 南京新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106.8 | -- | 0.06% | -- | |||
| 小计 | 39,850.13 | 47,000 | |||||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受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带入) | 12,926.62 | -- | 7.11% | -- | 注2 | ||
| 小计 | 52,776.75 | 47,000 | |||||
| 销售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6,008.19 | 10,000 | 1.83% | -39.92% | 2024-006 |
| 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 | 18,481.46 | 35,000 | 5.63% | -47.20% | 2024-006 | ||
| 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2.55 | 800 | 0.02% | -93.43% | 2024-006 | ||
|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4.34 | -- | 0.02% | -- | 注1 | ||
| 小计 | 24,636.54 | 45,800 | |||||
| 合计 | 66,764.03 | 92,800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业务部门基于以往年度的交易情况做出的预计。报告期内,由于政策、市场环境等超预期因素的影响造成采购和销售的波动,属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经济行为,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以往年度的交易情况做出与日常经营有关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市场环境等超预期因素的影响,使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经济行为,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
注1: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和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需要时
与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该类交易临时发生且金额较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交易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注2:2024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收购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医院”)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4年度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梅山医院,应视同合并后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故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公司按同控原则追溯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形导致新增关联人的,在相关情形发生前与该关联人已签订协议且正在履行的交易事项,应当在相关公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并可免于履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不适用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此后新增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梅山医院与公司关联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实际交易金额为12,926.62万元,根据上述《监管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前,梅山医院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签订协议且正在履行的交易事项,可免于履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此后梅山医院与关联方新增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并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非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装卸搬运;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等。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250015862U,法定代表人:周建军,注册资本130,932.604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主要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占44.16%。
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5,358,966.47万元,净利润57,782.5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643,519.42万
元,总资产2,841,023.17万元。该公司2024年度1-9月营业收入4,093,818.08万元,净利润44,188.2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671,226.97万元,总资产3,245,410.72万元(未经审计)。
(2)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同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2MA1M9GUM20,法定代表人:潘峥,注册资本:100.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号。主要股东:本公司占33.33%、陶月宝占33.33%、佟芳占33.33%。
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31,511.96万元,净利润11.6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66.31万元,总资产5,493.65万元。该公司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33,818.47万元,净利润-1,076.2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933.92万元,总资产7,500.67万元(未经审计)。
(3)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不良资产处置;资产委托经营;企业咨询;项目开发;物业管理;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法定代表人:王雪根,注册资本:
417,35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主要股东:
南京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90.79%。
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651.06亿元,净利润20.99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394.83亿元,总资产838.36亿元。该公司2024年1-9月的营业收入508.16亿元,净利润16.17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408.67亿元,总资产887.94亿元。(未经审计)。
(4)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艾德凯腾”,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中药、西药、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生化试剂的技术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79026927W,法定代表人:何凌云,注册资本712.5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芝兰路18号。主要股东:南京德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占60%,新工集团占40%。
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2,563.30万元,净利润565.2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859.01万元,总资产2,579.36
万元。该公司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2,011.95万元,净利润154.5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859.01万元,总资产2,579.36万元(未经审计)。
(5)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非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仓储;自有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134893369J,法定代表人:张明,注册资本:1,737.85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傅厚岗5号。主要股东: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占100%。
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2,908.44万元,净利润5.3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2,735.61万元,总资产8,479.09万元。该公司2024年1-9月的营业收入1,727万元,净利润-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3,282万元,总资产8,786万元(未经审计)。
南京新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检验”,
非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物临床试验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
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7GEGW32W,法定代表人:龙冠,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主要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51%。
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11,834.12万元,净利润1,892.2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3,230.15万元,总资产6,985.62万元。该公司2024年1-9月的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51.62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2,682.03万元,总资产3,217.19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京医药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益同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新工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艾德凯腾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人民印刷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新工检验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同类原辅包材和药品、研发服务等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包材、药品、劳务服务等,向关联方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这些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公司日常经营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