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屠晶晶、王昭辉
(三)协办人:庄子衡
(四)督导专员:庄子衡、魏志龙
(五)培训时间:2025年3月27日
(六)培训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238号
(七)培训人员:屠晶晶
(八)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九)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事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金陵药业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象加强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学习,加深了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屠晶晶 | 王昭辉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