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业)本人作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9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
姓 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建业 | 9 | 9 | 0 | 0 | 0 | 全部赞成 | 否 | 1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1项议案。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否 |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就子公司诚志创新参与认购基金份额形成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
(二)对相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及要求,本人分别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续聘审计机构、委托理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重要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上述建议和意见得到了公司的重视和采纳,对董事会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2024年度特别事项审议情况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日 期 | 方 式 | 审议事项 | 意见 |
2024-01-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奖励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024-03-05 | 年报审计沟通会 | 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同意 |
2024-03-18 |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子公司诚志创新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听取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作的年报审计情况总结。在对公司管理层做的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履行情况、期间费用以及一些重大事项进行了专项核实,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同时,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应进行调整的事项向本人作了详细的说明,公司也按审计机构的调整意见对需调整事项作了相应调整。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方面。本人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2、在信息披露方面。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在经营管理方面。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密切关注影视传媒、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对外担保、风险规避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在重大事项的核查监督方面。本人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在自身学习方面。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认真学习独立董事相关规则和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在此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诚志创新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的盈利能力,加速其在半导体领域的布局,北京诚志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参与认购了青岛初芯海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亿元的基金份额。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年审机构,该所在审计工作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董事会秘书情况
1、2024年3月,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谭斌先生为公司人事总监,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邹勇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左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谭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的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薪酬和绩效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现行标准执行。
另外,因工作需要免去李庆中先生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免去杨永森先生公司副总裁、人事总监职务。李庆中先生、杨永森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2024年5月,因工作需要公司免去谭斌先生公司人事总监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邹勇华先生为公司人事总监,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同时,邹勇华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公司副总裁左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此外,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学习独立董事相关规则和最新法律法规,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王建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