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_公司公告_联创电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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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曾吉勇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43人,代表股份113,710,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8616%。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94,592,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0355%;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4人,代表股份19,117,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26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34人,代表股份19,117,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26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395,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94%;反对10,774,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1%;弃权54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5%。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02,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136%;反对10,774,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580%;弃权54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谌文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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