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002046)_公司公告_国机精工:关于原参股公司实施破产重整计划及确认投资收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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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关于原参股公司实施破产重整计划及确认投资收益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2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参股公司实施破产重整计划

及确认投资收益的公告

一、事件概述

2023 年12月14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龙游法院”)裁定受理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浙高铁”)破产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2024年11月27日,龙游法院裁定批准中浙高铁重整计划,并终止中浙高铁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近日,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获悉,中浙高铁于2025年3月完成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公司不再是中浙高铁的股东,公司和中浙高铁已无股权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和中浙高铁已无股权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需终止对中浙高铁股权的会计核算。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对中浙高铁投资的股权账面价值已调整为0,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因丧失重大影响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需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即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4000万元转入投资收益,该事项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4000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占2023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13%。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浙 0825破 22 号之二;

2.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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