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发出通知,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