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002046)_公司公告_国机精工: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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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王怀书、王波、岳云雷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怀书、王波、岳云雷的任职经历、股东名册以及签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认为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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