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002067)_公司公告_景兴纸业: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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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13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稳健,内控措施健全、切实有效,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合法、审慎、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原则下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且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有《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8。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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