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002096)_公司公告_易普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郑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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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郑建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郑建明

本人作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守忠实勤勉义务,立足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聚焦战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机制优化、专业咨询赋能三大核心职能,依法审慎行使特别职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立场,强化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确保履职行为符合资本市场改革导向及监管要求。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建明,1971年3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问题研究所助研、副研究员,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豫光金铅、维信诺、贵州毕节农商银行、西部新锆科技公司和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或其所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以任何形式从公司、主要股东或利益相关方获取未公开的额外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经审慎核查确认,本人履职期间始终严格遵循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职务客观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加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

参加董事长沟通会1次、总经理汇报会1次、外部董事务虚会1次,听取关于民爆行业发展情况的汇报,系统研读市值管理监管指引核心要求,组织研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优化资本配置结构

横向整合:并购新疆、西藏等高景气区域同业资产,快速提升产能集中度;

纵向延伸:控股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如民爆物联网服务商),强化全链条主导权;

海外布局:借力“一带一路”拓展中亚、东南亚市场,配套设立国别风险对冲机制。

2.创新市值管理工具

多维价值创造机制: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综合运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多元化手段,多维度提升投资价值;

激励工具联动策略:建立股权激励和市值管理的专项基金。

3.ESG价值赋能

评级攻坚:持续优化ESG表现,提升ESG评级,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形象,为股价的长期稳健上涨提供坚实支撑;

融资创新:发行绿色债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4.指数纳入突破

推动纳入MSCI中国A股等9大境内外指数(含ESG 300指数),提升全球资本品牌溢价。

参加董事会预沟通会4次,围绕年度投资方案、经营计划、定期报告及重大投资项目等核心议案,通过专项问询、同业对标及风险预判等方式开展前置审议,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原由独立董事出具专门意见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通过多维度审议论证、穿透式合规审查等程序,确保了决策的合法合规。

依托“预研-联审-精修”立体化议案把关机制,通过跨部门协同OA办公系统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推动形成了多项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以专业的视角和意见为企业重大决策注入了创新的活力和动能。在专业委员会审议中创新采用“合规+价值”双维度评估模型,对新兴产业的战略布局、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实施等核心议题,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建议。

独立董事 姓名股东 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建明16723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以“战略前瞻、合规护航、价值创造”为核心理念,系统性地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着眼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数字化转型的前沿领域,通过多个重点项目的深度把脉,推动企业产业结构向更高层次优化升级,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与业务实践的战略协同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合规动能与创新势能。

1.市场协同优化与产业升级攻坚

2024年3月,赴公司所属湖南南岭民爆公司、精细化工公司和湘器公司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市场统筹与成本管控。推动永州及广西区域销售网络整合,建立差异化定价机制,压缩销售成本。

(2)人力资源改革深化。实施“五定”方案(定岗、定编、定责、定级、定考),确保富余人员转岗培训覆盖率100%,建立绩效考核与退出机制,提升劳动用工效能。

(3)产业价值链延伸。构建“民爆集成服务+军民融合+多领域火工品”三大体系,推动发射药、一体钉等新业务研发。

2.科技创新赋能与内控体系强化

2024年4月,赴公司本部及所属绿色民爆研究院、湖南科技公司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科研平台建设。做好国家级科研平台定位,建立五链融合闭环生态,加强与优质企业联手搭建国家级科研平台。

(2)合规与审计升级。建立重大事项合规审查清单,重视前端风险防控,聚焦审计监督重点,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凝聚监督合力。

(3)资质与技术合作。推动湖南科技公司产品纳入民爆产品名录、获取煤安标认证,重点在电力系统基坑、桩基开挖等领域开展合作。

3.国际化布局与智慧矿山实践

2024年7月,赴公司本部及所属湖南事业部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国际业务拓展。聚焦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市场和区域布局,力争成为国际民爆业务拓展的排头兵。

(2)智慧矿山示范。寻求与无人驾驶、人工智能等企业合作,抢占无人驾驶矿卡制造和运输业务先机,牵引无人驾驶、矿山监测优化等智慧矿山核心能力提升。推动无人驾驶矿卡、运输和新能源充换电先进技术的应用,带动公司所属企业拓展无人驾驶矿卡制造、运输和新能源充换电市场。

4.资质升级与精益管理深化

2024年12月,赴公司所属昌泰公司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资质与技术创新。加快推进矿山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促进发展规模与质量“双提升”。加快完成预裂爆破用连续型炸药技术方案定型,推进矿山地采施工总包模式及人员、装备、技术等资源配置的研究探索和试点运行。

(2)成本与安全管控。加强对标对比和控制监管,围绕成本控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学制定年度成本管控目标,提高成本精细化管控能力。推动安全文化“软实力”转化为保安全、促发展、塑品牌的“硬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审查职责,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评估。聚焦于交易的必要性、业务的实质性和定价的合理性等核心维度,完成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审核工作。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与关联方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及主营业务协同发展需求,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合作交易。依托关联方在民爆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区域市场准入资质等核心优势,通过技术共享、产能协同等机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规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董事/股东严格执行回避表决机制。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17,147,856股,发行价格为11.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到达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411号)审验。

2023年4月20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489,466.86元,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914,994.17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扣除承销费用36,084,999.91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用34,042,452.75元),余额1,302,914,99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截至2024年11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支出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专户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所具备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与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相匹配,展现了公司人才选拔的严谨性和前瞻性。

薪酬方面,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严格遵循了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薪酬方案,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精准发放。公司的薪酬结构及水平,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成效以及行业标准相匹配,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2023年度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民爆行业的特点,

统筹安全生产投入与产业升级需求,对照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产能优化及转型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对外投资资金需求及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行业发展现状相吻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重大资产完成后,南岭化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斧投资,湘科资产(原新天地集团)、湘科集团作为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事项(如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承诺)于2023年2月3日履行完毕。有关承诺事项由新的控股股东葛洲坝集团股份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建、中国能建集团作出,并严格履行中。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但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本人未发现或获悉相关承诺人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建“业务初审-合规复审-信披终审”三级穿透审核机制,按季度开展信息披露有效性评估,将投资者调研高频问题纳入披露优化清单,通过优化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价值传导效能,持续提升投资价值展示能力和透明度。公司荣获深市主板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单位。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大力践行集团公司《若干意见》、“1466”和“四新”能建战略,精准把握内外部发展机遇,系统应对环境变化挑战,因势而谋、创新而为、稳健而行,切实推动董事会科学、理性、高效运行,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公司董事会依法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通过专业化分工,实现战略引领、风险防控与股东价值平衡。各个委员会组织架构健全,职能界定明确,职责边界划分清晰,确保了履职程序的规范化。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按照已制定的相关工作细则开展工作,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恪守忠实与勤勉的职责,深度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以“优化配置、创新工具、ESG赋能、指数突破”的四维策略为纲领,助力公司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完善关联交易的动态监测体系,构建董事会决策风险评估模型,通过专项问询等手段,强化监督的闭环管理,确保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这些举措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治理基础。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提升履职效能。以“战略实施零偏差、合规治理全达标、股东回报稳增长”为目标,系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围绕智慧矿山等战新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两大方向,持续强化战略决策监督、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治理保障。

独立董事:郑建明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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