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核算,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45,133,191.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1,073,912.97元,加回购注销部分已付股利557,287.92元,减已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51,532,878.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85,231,514.39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长期利益,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考虑到报告期内已使用75,090,184.58元回购股份,董事会决议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将剩余未分配利润暂用于公司滚动发展。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31,303,87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5,975,093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515,328,78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25,766,439.15元。公司在报告期已经使用75,090,184.58元回购股份,按照规定计入其他方式的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加上半年回购金额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856,623.73元,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3.92%。
2、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批程序
1、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未超过当期净利润,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认真核查,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未超过当期净利润,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方案存在由于股本基数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