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002132)_公司公告_恒星科技: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龙头山金矿详查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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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龙头山金矿详查项目合同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7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龙头山金矿详查项目合同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市永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金矿业”或“甲方”)与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协议,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

名称: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0683436056F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东段路北

法定代表人:王立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整治服务;水文服务;矿业权评估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测绘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检验检测服务;通用航空服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序号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1648100%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资委托乙方承担赤峰市永金矿业有限公司龙头山金矿(以下简称矿区)详查工作。为了保障勘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达到详查工作程度为目的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开展此项委托业务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目的与任务

在全面收集、分析研究区域已有地质、物化探、遥感资料和矿区以往勘查成果资料的基础上,运用“成矿系统”、“成矿系列”、“三位一体找矿预测理论与方法”等新理论、新方法。通过地质、物探、钻探等工作手段,详细查明矿体的赋存部位、数量、形态、产状、规模、品位及空间变化规律;详细查明矿体的控矿因素、连接对比条件和连续性等;详细查明矿石质量特征,包括矿石物质组成和类型等,进行“三带”详细划分;详细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查清影响矿床开采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问题;详细查明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并作出评价;合理圈连矿体、划分资源量类型,估算矿产资源量。矿床勘查工作程度达到勘探,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需的地质资料,使甲方能够顺利进行项目立项及矿山生产开采。

(二)工作期限及提交资料

根据项目工作任务要求,该项目工作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至2026年5月,乙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即开始工作。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工作期限自动顺延。

野外工作结束后,乙方对取得的地质资料进行补充完善,编写详查报告,最

终向甲方提交《赤峰市永金矿业有限公司龙头山金矿详查报告》及相应的附图、附表、附件、电子数据光盘。

(三)费用预算与付款方式

1、费用预算

本项目属野外工作量实施为主体的地质矿产勘查项目,预算是以《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为依据,并充分考虑市场行情,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本项目合同预算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大写:

玖佰万元整),增值税税率是6%,不含税总金额为849.0566万元,税额为50.9434万元。如增加、变更工作手段,依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及市场行情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双方盖章认可的方式确定其单价,本项目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最终实际验收完成的工作量为准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费用支付根据勘查施工完成工作量及结算需要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和甲方批复后进行临时性结算支付,以满足勘查工作正常运转为原则。甲方验收确认和结算需由甲方指定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作为结算项目款的依据。

2.1合同签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项目款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2开工后预付款不足时,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双方对施工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认后的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勘查费用;待乙方完成全部野外工作项目并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到实际结算额的90%;其余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成果资料编制完成后,乙方提交成果报告验收,甲方付清全部工作费用,乙方提交《详查报告》及所有成果和原始资料。

2.3本合同的工程款,每次付款乙方给甲方开具收款收据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见票付款。

(四)资料所有权及保密事项

1、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全部原始资料、数据和成果资料,均归甲方所有,并按归档要求提交。

2、乙方要尽到对资料及成果的保密义务,在未得到甲方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具体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字资料成果等。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有争议时,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可诉诸法律解决。

(六)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包括附件)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对本合同条款和附件作任何修改、补充和变更,必须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补充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它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补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甲乙双方签订的《赤峰市永金矿业有限公司龙头山金矿详查项目合同书》旨在对龙头山金矿进行详查,便于进一步明确核实永金矿业所属金矿范围内的金金属资源储量情况,为龙头山金矿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该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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