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1 |
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3 |
Dadi 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地泰华会审字[2025]100002-1004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大地泰华会审字[2025]10000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东华科技编制了后附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东华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东华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东华科技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华科技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东华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Dadi 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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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