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002140)_公司公告_东华科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

时间:1995年7月(事务所特普改制时间:2019年9月)

东华科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东华科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有效核查、监督年度审计机构工作,现将年度审计机构履职及相关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年度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大地泰华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具有财政部批准的财务审计执业资质,通过财政部与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备案。大地泰华事务所审计咨询业务涉及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等多个领域,2012-2023年连续多年入围全国事务所综合评价50强,2023年位列28名。

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CX58B36

首席合伙人:王丽君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10层1003-1008

成立日期:1995年7月(事务所特普改制时间:2019年9月)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大地泰华事务所合伙人为18人,注册会计师为17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4人。截至目前,大地泰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2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7人。

3.业务规模:大地泰华事务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35,019.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021.5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9.25万元。(未经审计)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大地泰华事务所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812.91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来,大地泰华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大地泰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经市场化公开选聘,公司认为大地泰华事务所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1.2024年12月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全文发布于2024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2.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地泰华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发布于2024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73号公告。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发布于2024年12月31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82号公告。

三、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及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大地泰华事务所对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开展现场审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有关执业规范,大地泰华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等。经审计,大地泰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此,大地泰华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大地泰华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职的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核查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地泰华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相关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沟通、线上交流等途径,与大地泰华事务所进行三次正式沟通。

1.2024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六次会议,与大地泰华事务所进行审前沟通,明确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

审计业务重点等事项。

2.2025年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与大地泰华事务所进行审中交流,沟通审计重点应对情况、回函情况、初步审计结果等事项。

3.2025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听取大地泰华事务所相关汇报,审议通过财务决算报告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同意将上述议案及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审计机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等情况,与审计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并提出合理建议,督促审计机构独立、规范地开展审计工作,按期出具审计报告及鉴证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为专门委员会的管理作用,切实履行对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地泰华事务所根据相关执业规定,本着公允、客观原则,规范开展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合规出具相关审计、鉴证报告。大地泰华事务所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体现良好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东华科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