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免税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15日15:00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马珺女士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60人,代表股份126,176,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274,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6人,代表股份106,901,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60人,代表股份126,176,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9,274,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6人,代表股份106,901,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1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姚继伟律师、刘家杰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免税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9,342,07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1,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752%;反对70,938,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215%;弃权7,196,2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5,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1,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52%;反对70,938,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215%;弃权7,196,2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5,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3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未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姚继伟、刘家杰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