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9,855,074.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869,628.6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11,058,352.2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3,120,471.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120,471.09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4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4年公司共实施了二次现金分红,分别为2023年度权益分派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294,319,9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4,147,993.85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218,308.73元的比例为36.69%。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294,319,95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602,397.13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855,074.97元的比例为39.42%。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2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0,602,397.13 | 194,147,993.85 | 194,147,921.1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94,146,693.51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9,855,074.97 | 529,218,308.73 | 133,668,486.4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011,058,352.2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3,120,471.0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78,898,312.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94,146,693.5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97,580,623.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73,045,005.59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602,397.13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855,074.97元的比例为39.42%。为抓住先进铜基材料和军工碳材料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做好充足的资金保障,推动已建和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产,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给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推动落实中国证监会“有关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指导意见,增强投资者回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所制定的,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