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002171)_公司公告_楚江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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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1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质及2024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

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3月1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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