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60,434,721.0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43,472.10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6,164,339.36元。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038,932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161,557.2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15%。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18,002,782.0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8,161,557.28 | 21,121,167.96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608,060.17 | 36,165,213.67 | -143,329,909.7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19,372,738.9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46,164,339.3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282,725.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9,852,211.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9,282,725.2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49,282,725.2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