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服务(002188)_公司公告_中天服务: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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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2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服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1号),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565,289股,发行价格为4.84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295,998.7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81,132.0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814,866.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11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51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7,237.606,180.006,180.00

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项目8,054.605,249.604,774.60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1,200.00300.00300.00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合计21,492.2016,729.6016,254.60注:上表中数据均为含税金额。本次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为4,750,000.00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剩余162,545,998.76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3,698,091.0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7,237.606,180.0081.4881.48

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项目8,054.604,774.60261.73261.73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1,200.00300.0026.6026.60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合计21,492.2016,254.60369.81369.81注:上表数据均为含税金额。本次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为475万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剩余16,254.60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4,481,132.08元,其中承销与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773,584.91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707,547.17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64,150.94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拟置换金额

承销费用56,603.7756,603.77

律师费用424,528.30424,528.30

审计验资及资产评估费283,018.87283,018.87合计764,150.94764,150.94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98,091.0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4,150.94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4,462,241.96元。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62,241.9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010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天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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