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一、破产清算事件概述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康)于2025年1月17日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5年1月24日中富康收到法院送达的(2025)豫1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富康提出的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25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光学:《关于控股子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并拟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2025年2月14日,中富康收到了法院的(2025)豫13 破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摇号选定南阳方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中富康的管理人,赵瑗为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风险提示
1.南阳方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接管中富康,中富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中富康破产清算预计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