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茹雯燕女士、肖岩松先生、独立董事严臻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皓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傅宝善先生、冯骊玲女士及时任独立董事陈雄武先生、黄雄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和“第六节 重要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19.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5.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09.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3%。2024年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8,891.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984.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8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45.34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0.22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0.00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6,207.70万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507.92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1-12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3名)合计在公司领取报酬245.98万元,相关人员在2024年度内没有被授予股权激励情况。
(2)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依据目前行业状况、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②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具体拟定的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情况为:
职务 | 2025年度基本薪酬(万元/年,含税) |
总经理 | 120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30-60 |
③ 绩效薪酬按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结束后,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④ 在公司担任多项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较高金额的一份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4)其他
① 上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且融资金额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办理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手续时,可以用其自身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向东晶金华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的主债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债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任一时点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形式等以办理实际业务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董事会认为: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本次担保系为支持东晶金华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东晶金华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
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得超过5,0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
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相关事宜。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和实际需要,拟对全资孙公司浙江宏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供应链”)进行减资,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等变更事宜。减资完成后,宏瑞供应链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和实际需要,拟注销全资孙公司深圳蓝海精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定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