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01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
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
前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公司经营相关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 100% | 42.40% | 108,500.00 | 750,000 | 62.36% | 否 |
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 100% | 43.24% | 137,000.00 | 否 | |||
四川盛威锂业有限公司 | 100% | 37.47% | 0 | 否 | |||
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 | 75% | 55.65% | 18,000.00 | 否 | |||
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 | 100% | 59.47% | 0 | 否 | |||
四川盛新金属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0% | 9,000.00 | 否 | |||
遂宁盛新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18.17% | 0 | 350,000 | 29.10% | 否 | |
遂宁盛景锂业有限公司 | 100% | 107.98% | 0 | 否 | |||
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 | 65% | 84.77% | 138,728.07 | 否 | |||
深圳盛新锂能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83.68% | 0 | 否 | |||
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 | 100% | 71.03% | 53,884.50 | 否 |
2、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担保额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可以进行调剂,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方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董事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公司持股比例 |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 2015年3月23日 | 霍立明 | 50,000 | 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拱星片区 | 锂盐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 2019年7月9日 | 米永强 | 40,000 | 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 锂盐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四川盛威锂业有限公司 | 2017年8月7日 | 方轶 | 6,500 | 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 金属锂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 | 2006年8月21日 | 李臻 | 19,000 | 金川县勒乌镇屯上街 | 锂辉石的采选及锂精矿的销售 | 75% |
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 | 2007年11月19日 | 刘伟新 | 80,000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迎春桥社区成双大道 | 投资、贸易 | 100% |
四川盛新金属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8日 | 周建 | 10,000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经济开发区锂电产业园纵二路西8幢1层1号 | 有色金属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遂宁盛新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7日 | 米永强 | 10,000 | 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纵二路西8幢一楼 | 锂盐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遂宁盛景锂业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13日 | 姚开林 | 10,000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经开区锂电产业园经锂大道东侧纵二路东3号 | 锂盐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 | 2021年7月 | 方轶、周祎、林吉群 | 1.05亿美元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 锂盐的生产与销售 | 65% |
深圳盛新锂能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3月2日 | 邓伟军 | 50,000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l栋5603 | 投资、贸易 | 100% |
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12日 | 邓伟军 | 10,000港元 | FLAT/RM A 9/F SILVERCORP INTERNATIONAL TOWER 707-713 NATHAN ROAD MONGKOK KL | 锂电池和新能源的实业投资,技术合作货物进出口 | 100% |
2、被担保方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 374,929.68 | 158,988.33 | 215,941.34 | 309,840.13 | 2,511.67 |
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 332,686.72 | 143,866.07 | 188,820.66 | 266,751.46 | 4,799.66 |
四川盛威锂业有限公司 | 13,000.49 | 4,870.95 | 8,129.55 | 13,232.52 | 1,354.44 |
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 | 146,231.30 | 81,373.33 | 64,857.97 | 35,910.81 | -4,620.74 |
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 | 380,059.94 | 226,037.21 | 154,022.73 | 82.57 | 5,259.10 |
四川盛新金属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2,276.15 | - | 2,276.15 | - | -3.85 |
遂宁盛新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28,366.00 | 33,521.08 | -5,155.08 | 33,018.01 | -4,953.39 |
遂宁盛景锂业有限公司 | 51,433.83 | 55,540.02 | -4,106.19 | 40,049.82 | -14,429.38 |
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 | 505,084.24 | 428,144.16 | 76,940.08 | - | 2,841.23 |
深圳盛新锂能有限责任公司 | 30,238.64 | 25,304.66 | 4,933.99 | 521.90 | 278.99 |
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 | 485,354.34 | 344,767.36 | 140,586.98 | 233,323.21 | 16,917.39 |
3、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上述被担保方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465,112.57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8.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