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创(002243)_公司公告_力合科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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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汉斌)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汉斌)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主动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汉斌,中国国籍,196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境外会员。曾任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调查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委员会评估专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及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及第三届监督委员会委员。现任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深圳市创新科技委员会专家、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家、深圳市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专家及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发起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麦科田生物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名,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本人出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出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2023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名,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出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2025年9月12日。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自查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属于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本人不属于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也不属于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中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了公司四次股东大会、八次董事会,召集和主持了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召开会议前,认真分析市场环境,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会议上认真听取每一个议题以及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及审议,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关键领域,特别关注了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八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及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会议次数4次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8次
其中: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次
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0次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汉斌独立董事8次8次0次0次0次4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具体情况

1、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任 职 情 况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
张汉斌-主任委员委员委员-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召集和主持召开了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了两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公正履职,做到会前审阅、亲自出席、参与讨论、合理权衡、审慎表决。

(1)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具体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24年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审核与监督

职责。审议公司的财务信息,监督并评估了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推动公司建立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披露。

2024年度,本人召集和主持召开了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b、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c、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审计预审情况;

d、年审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沟通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审计时间计划;

e、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的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

f、公司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23年内控建设工作总结和2024年内控建设工作计划;

g、审计室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室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审计室工作计划。

②2024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③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b、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c、审议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d、审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审议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f、审议 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g、审议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④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公司高管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工作情况;

b、审计室主任汇报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情况;

c、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24年第一季度内控工作情况;

d、审议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⑤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公司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b、审计室主任汇报2024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c、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24年半年度内控工作进展情况;

d、审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⑥2024年10月9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审议关于制定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⑦2024年10月1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公司高管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工作情况;

b、审计室主任汇报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

c、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24年第三季度内控工作情况;

d、审议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的具体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2024年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谨慎审查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合理性,完善公司业绩与个人绩效相联系的薪酬考核机制。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a、关于制定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b、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②2024年5月24日以现场方式即时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根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现场参与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①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②审议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③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4年8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①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4年10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①审议 关于调整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4年11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①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共提交了6项议案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所有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存在事先否决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行使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2024年度,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2024年度,本人通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具体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通过定期会议和即时通讯方式,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审计报告以及对公司进行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室、财务管理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了审计计划、时间安排、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数据,经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审议并一致同意后,将报告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不仅及时、公平,而且真实、准确、完整,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与年度和半年度的网上业绩说明会、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以及股东大会等场合,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广泛倾听投资者的声音,积极回应他们的提问。同时,本人电子邮箱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确保中小股东的建议能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具体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主动前往公司孵化园区进行现场调研,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通过实地考察、面对面交流,结合微信、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紧密的联系。我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规范运作及潜在的经营风险。利用我的专业知识,推动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跟踪重大事项的进展,以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建立了高效的沟通渠道,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积极支持与配合,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关键经营信息,确保知情权得到充分尊重,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团队协助我高效完成工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确保我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无阻,确保我在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充足的资源和专业的意见支持。

2、公司依据议事规则,准时向本人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无阻。保障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向我通报公司最新动态,提供所需资料,组织或协助进行调研、考察与培训等活动。在审议重大复杂议题前,充分征询我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为了降低独立董事在正常履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责任保险。

4、公司给予本人合理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会从力合科创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获得额外的利益。

通过这些措施,公司不仅确保了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也为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康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审议了三项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调整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审查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和风险,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惠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实现资金占用或其他不当利益安排等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并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披露的所有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年报其他信息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信息保持一致,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也未发现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风险。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内容完备、真实、合理。上述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依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70万元人民币。审计内容包括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对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完成审计工作。公司选聘过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计费用维持不变,体现了对审计业务连续性的重视。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查,委员会认为薪酬政策与方案设计合理,符合行业特性、公司发展阶段及财务状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确认薪酬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五)未涉及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如下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

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的所属子公司中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本人对公司在2024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lds-zhb@leaguer.com.cn

独立董事:张汉斌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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