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7,405.5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46.18万元,公司母公司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65.12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603.35万元,公司2024年末可分配利润为361,617.00万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1,210,604,2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74.23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52%,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353,142.77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和资金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4,742,295.33 | 108,954,379.71 | 96,848,337.5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5,461,822.04 | 329,092,282.55 | 416,724,710.4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16,170,041.8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7,651,242.2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0,545,012.5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30,426,271.6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90,545,012.56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