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邹梦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邹梦兰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邹梦兰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融资经理。由于邹梦兰女士辞职后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邹梦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股东代表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邹梦兰女士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邹梦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梦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石萍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石萍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本次只补选一名监事,股东大会无需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2月28日
附件:石萍萍女士简历
石萍萍女士,1982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5年进入公司任行政经理,现任行政资深经理。石萍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