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002271)_公司公告_东方雨虹: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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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察督促职能,从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4年1月5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信息披露于2024年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3、《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7、《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相关信息披露于2024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3、《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信息披露于202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4、《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相关信息披露于2024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信息披露于202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目前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生违规担保行

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恪守职责,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确保其职能发挥的有效性。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公司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及董事、高管履职合规情况的监督;保证三会的出席率,跟踪、监督相应决议的落实情况;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以期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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